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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虚假定价引行政民事双重处罚

访客 访客 发表于2025-10-01 18:36:29 浏览19 评论0

网红虚假定价引行政民事双重处罚

某网红在中宣称给家人们谋福利,直播间售卖价格为888元的手机原价高达6888元。但厂商随后出面澄清称:“我们可没那么贵啊,这款手机原价也就2999元。”面对双方说法不一的情况,消费者究竟该相信谁呢?是网红夸大宣传虚构价格?还是厂家背信弃义篡改定价?我们不能随意下结论,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需明确是否存在虚构原价的行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于2022年4月14日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未标明被比较价格详细信息时,被比较价格应当不高于该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进行价格比较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通俗来说就是——如果网红在其直播间或店铺内最近7天曾以6999元的价格售出过同款手机,则其宣称原价6888元并无不妥;但如果确实在此期间从未以该价格成交,则属于虚构原价。

若被认定为虚构原价行为,《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明确指出: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的经营者需承担双重责任。一方面要没收违法所得;另一方面需处以最高5倍的罚款。假设该网红通过后台销售了1万台手机实际售价为888元,则其佣金收入约为177.6万元(按20%佣金计算)。若被认定存在欺诈行为,则最高可面临5倍罚款即约5倍于违法所得。

此外还需注意民事赔偿责任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在行政处罚之外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退一赔三(按实际交易金额计算)。若该网红实际销售了1万台手机,则需支付3倍于销售额的赔偿金即约2664万元。

综合来看,在存在违法事实的情况下某网红可能面临行政与民事责任双重处罚:最高可达5倍罚款(约5倍违法所得)加上3倍赔偿金(约3倍销售额),合计金额可能高达3720万元左右。这个数字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确实令人咋舌。

当然对于某些不差钱的人而言或许只是小数目而已。但法律的存在正是为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所谓关注说法给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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