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你没被车撞击过是吧?一会让你体验下这是北京留你一条后路最后通牒:要么走要么你走不了哼哼!这是一位女士和一群男士分别对一位有民事纠纷的男士所说的话。
好大的口气吓得凡叔的小小心脏扑通扑通地跳。
咱们说四点:第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最高可处十日拘留、五百元罚款——有点轻是吧?别急。
第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多次恐吓他人影响恶劣的涉嫌寻衅滋事罪。三次为多:女士微信威胁、两次一群男士上门恐吓、一次刚好最高——五年劳犯。
第三,请顺便查一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个罪名就稍微重一点——十五年。
第四,“出不了北京城”这个话耳熟吗?上一次让人家出不了济南城的那位整形医院刘女士现在在哪?大家记忆犹新吧!
啊对,请顺便对这位女士说一句:我也在北京!要不要我告诉您事务所的地址?别误会我说的是——要为您提供有可能到来的有偿形变服务。
当然未必您能请得起。,请关注说法给你说法中的“视频”这个词替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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