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指出将对拐卖人口犯罪持续从严追诉,并针对收买、不解救、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等行为坚决依法惩治。同时最高法工作报告强调,对残害妇女儿童、老年人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行为,在应当判处死刑的情况下依法予以核准并执行死刑,以维护法治权威。
这一系列表态显然对近年来频发的拐卖及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作出了积极回应。近期也有人大代表建议提高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起刑标准,并主张买卖同罪、适当加大对收买行为的刑法打击力度,同时推动对阻碍解救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其核心目的是通过加重刑罚形成震慑效应。
事实上持有类似观点的代表委员不在少数,并获得众多网友支持。当前对于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处罚力度不足的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要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实现"天下无拐"的目标,不仅需要加大对犯罪者的惩处力度实现买卖同罪原则,更应构建覆盖预防、打击、救助安置的一体化工作机制。
这包括开展系统性排查工作、加强针对性普法宣传等措施,在源头上铲除拐卖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关注我们认为,在完善刑事立法的同时需注重综合治理手段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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