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孩遭遇霸凌的问题,在此前我们讨论过施暴者为14岁以下的情况该如何应对。今天重点分析施暴者年龄在14至16岁之间的特殊情形。
假设张三的儿子小张放学途中被五六个年龄约15岁的小混混持棍棒围殴约五六分钟。在遭受持续暴力威胁后,小张被迫交出30元钱才得以脱身。张三第一时间带孩子前往医院验伤——尽管表面仅有皮外伤,但医院可通过伤情记录证明该伤害系因强迫行为所致。
随后张三陪同小张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特别强调:这笔钱是在暴力胁迫下被动交出的,并非主动上缴。警方据此以"持械实施暴力并抢劫"为由立案侦查,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迅速将五名涉案未成年人控制。
当施暴者的家长试图通过道歉、利诱甚至下跪等方式求情时,张三始终保持冷静态度。最终判决结果显示:五名少年分别被判处五年、三年及两年有期徒刑,在少管所接受强制矫治期间。
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还出现了另一个关键环节——施暴者的家长主动带小张前往医院进行全面体检,并承担了部分医疗赔偿费用。
针对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请务必转变思维角度:他们虽未成年但已构成严重犯罪行为时,应坚决运用刑法第17条规定的八大重罪作为法律武器。重点在于把握"暴力伴随抢劫"这一核心要素——即使金额微小(如仅涉及30元),也足以构成抢劫罪的基本要件。
这种法律策略的关键在于:通过明确犯罪性质(如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抢劫等),突破"未成年"这一常规免责理由,在司法程序中争取最大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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