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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谎称执法致司机伤亡担责

访客 访客 发表于2026-01-07 10:02:03 浏览24 评论0

我们设想一种情况:网约车司机张三在接到乘客后驾驶过程中通过免提接听一个陌生来电。电话那头自称是警察,并声称车上的乘客是逃犯,要求张三将他送往指定地点。此时那名逃犯正坐在副驾驶位置,并听到了整个对话内容。为了逃避追捕,他丧心病狂地对张三实施攻击导致其受伤甚至死亡;或者趁机抢夺方向盘引发车辆失控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针对这种假设情境中打电话的民警而言,其行为显然存在重大过失。如果该民警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在未核实身份、未采取必要保障措施的情况下擅自要求驾驶员执行危险任务,则可能构成刑法第397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根据该条款规定,在履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现实执法场景中绝不会出现此类情况。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执法需求必须通过类似方式联系驾驶员,则必然经过严格的风险评估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大数据分析、多部门会商研判等专业手段确保操作安全可控,并事先制定周密应急预案以防止意外发生。

本文所述情节纯属虚构创作,请读者理性看待相关法律分析内容。关注我获取更多关于法律知识的专业解读与深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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