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徐是1,000多万外卖骑手中的一员,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幸运的是他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分享一个真实案例,或许能为辛勤工作的外卖小哥们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外卖骑手与平台外包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送货途中受伤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特别是当骑手与外包企业签订了合作承揽协议后,是否还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我们今天分享的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文书编号:2021沪01民中11591号)。网上可查该判决书内容显示:许多外卖小哥会吐槽平台过于精明——想要在平台上工作就必须签署《自由职业者合作协议》及《自由职业者承揽协议》,约定支付的款项为服务费而非工资。因为一旦发生事故,平台会以"合作"或"承揽"关系为由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然而小徐的经历却打破了这种套路。他在2019年工作期间受伤后,平台方仍以两份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但经过长达近三年的仲裁和诉讼程序后,法院最终支持了小徐的诉求。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查确认的关键事实包括:首先小徐接受站点站长的管理;其次平台支付给他的款项包含基本报酬和奖励等;此外平台对骑手存在明确的考核机制。这些事实表明:尽管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和承揽协议,但实际权利义务关系与合同约定不符。
法院指出:小徐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从属性特征——包括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这种法律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基本构成要件。
2022年3月7日法院作出判决(2021沪01民中11591号),驳回了公司的上诉请求,并维持原判结果。
此案对广大外卖从业者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通过人民法院案例库检索可见相关判例信息。法律无非柴米油盐,在关注书凡给您说法的文章中呈现这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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