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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新解释剑指老赖与虚假诉讼

访客 访客 发表于2025-11-07 09:45:43 浏览53 评论0

我们一位同行因涉嫌协助他人逃避债务被执行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事情是这样的:在2021年时有一位老板因官司败诉需偿还500多万元债务。但在执行阶段发现该老板实际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案件无法终结执行。按理说这起案件就该就此结束,然而法院后续调查发现该老板曾有一笔620万元的债权。

令人意外的是这笔巨额债权竟在500万债务官司之前被转给了第三方A公司。更巧合的是在500万债务诉讼期间A公司又起诉了该笔620万元的债务人B公司,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B公司向A公司支付款项。关键在于该老板与A公司是朋友关系,在诉讼前已串通好通过转移债权的方式规避执行风险。而这一切都是由该老板的律师——也就是我这位同行——出的馊主意,并且其还参与制作伪证实施虚假诉讼。

该同行最终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刑罚。此事发生在两年前,如今我们重新提起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将于12月1日正式生效。我认为这可称为"老赖末日"。

这份司法解释共包含16条内容,可以提炼出四个核心要点:第一项列举了10种构成拒执罪的情形包括主动放弃债权、虚假和解、高买低卖等行为;第二项明确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时间节点提前至当事人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时;第三项规定案外人若明知故犯帮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或提供违法建议将构成共犯;第四项强调即便通过转移资产等方式逃避执行仍需追缴违法所得或承担退赔责任。

最后我想说老百姓打官司要的不只是法院的一纸判决更希望看到真金白银落袋为盼这才是最公平的结果。这份新的司法解释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有效解决"老赖"问题其打击力度远不止于限制高消费或禁止乘坐高铁等常规措施只有实现个案司法公正才能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信任感。

面对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我们应当坚定地拿起法律武器而非选择其他手段法律终究是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关注书范为您解读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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