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确实是有记忆的。没想到我当年随口在文章结尾说的一句话,竟被粉丝朋友一直关注着。其实我都已经忘了这件事了。
今天我想立一个远大的flag:三年内我们会建立轻罪前科消灭的相关制度。早在一年半前的视频中我就预言过这一点,现在果然要来了!7月21日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后,7月31日最高检大检察官研讨班也明确指出要推动该制度落地。
有人可能会质疑:你当初预测的时间是三年内,现在才过去一年半就实现了?难道你预测的时间也不太准确?
其实你要是这么质疑的话,我就要说明了:这项制度目前仍处于制定阶段,并未真正落地实施。要实现法律层面的修改和落地还需要时间。我认为最终建立的时间应该与我当初预测的大致吻合。
至于轻微犯罪记录具体指什么?作为普通人根本不需要去学习这些知识。这属于你用不到的专业领域内容。没有人会因为知道可以封存记录就故意去犯轻罪吧?等真到了能用到这个制度的时候,你自然就会明白它的意义。
我看到很多法律同行在分析建立该制度的原因时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照着稿子读;另一种是从结果倒推原因。我认为这种分析方式都停留在表面层次。
真正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解决一个不公平的问题——正如我在之前的预测视频中提到的,在《电信诈骗司法意见2》中专门对涉诈学生提出了尽量不起诉的政策。
那凭什么要特别保护学生呢?难道这些在校大学生比没有受过教育的农民或者普通市民更不懂得分辨诈骗行为吗?
正是因为担心轻罪会毁掉一个人的人生轨迹,所以对学生群体进行了特殊保护。但这样的做法真的公平吗?显然并不公平。
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表面上看是为了避免轻罪毁一生的现象发生,但其深层逻辑其实是推动法律适用上的平等原则——只有当所有人都没有"轻罪毁一生"的后顾之忧时,在法律适用上才能做到真正的因诉尽诉、一视同仁。
当这种制度完善后,在司法实践中才能实现对特殊群体不再特殊对待的目标。关注我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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