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性伴侣遗赠抚养协议:权利义务统一保障

访客 访客 发表于2026-01-05 10:02:06 浏览30 评论0

我国目前法律禁止同性婚姻,但并未禁止同性情侣共同生活。也就是说,在法律框架内同性伴侣虽然不能缔结婚姻关系,却可以以合法身份共同居住、相互扶持。

昨天有一位粉丝朋友向我咨询相关问题。他提到他们计划立遗嘱并签订指定监护协议:通过遗嘱确认彼此在对方去世后可继承部分遗产;通过指定监护协议确立彼此为对方的监护人。

然而这两种独立法律文书在极端情况下存在明显漏洞。例如当被监护人遭遇意外重伤昏迷时,若另一半作为指定监护人未履行或怠于履行照护义务,则仅能剥夺其监护资格;但由于存在独立的遗嘱安排,在未照顾的情况下并不构成剥夺继承权的情形。

这种矛盾反映出单方制定的法律文书难以保障双方权益。想要获得实质性的安全保障,更稳妥的选择是签订遗赠抚养协议。该协议具有双重约束力:既包含财产继承条款又规定抚养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在生前若一方未能履行生养死葬等抚养责任,则无权获得约定财产。这种权利义务统一的模式能有效避免单方随意变更或解除的情况。

对于同性伴侣而言,在现有立法保障不足的前提下签署此类协议尤为重要。建议同时办理公证手续以增强法律效力——尽管部分地区公证处可能以"规避婚姻制度"或"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此类公证业务。

综上所述,在同性婚姻尚未合法化的现实下,遗赠抚养协议作为兼具财产保障与生活照护功能的法律工具,在维护伴侣权益方面具有独特价值。

风险提示:文章涉及的观点和判断仅代表投稿人的看法,基于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所涉观点和判断后续可能发生调整或变化。本文仅用于沟通交流之目的,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