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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难赔付:购险双赔未购仅40万

访客 访客 发表于2026-02-05 10:00:51 浏览1 评论0

飞机发生空难后遇难者家属可获得的具体经济补偿金额往往低于人们的预期,甚至不及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赔付额度。

这种情况主要分为两种情形:若已投保航空意外险,则可同时向保险公司和承运方主张双重赔付;若未投保则只能通过承运方获取有限补偿。

以近期查询案例为例:单次航班投保价格仅为40元人民币的标准航意险产品通常提供高达420万元人民币的人身保障额度。而根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责任限制规定》,即使未投保航意险的情况下,承运方也需承担每人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

值得注意的是该责任限额具有法定约束力——超出该数额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这一制度设计与常规侵权损害案件无上限赔付原则存在显著差异。

现行规则实际上形成了对承运方有利的利益倾斜机制:即便乘客遭遇重大事故导致家庭经济损失难以弥补,其索赔金额仍被严格限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无论是否投保航意险,在遭遇空难事故后经济上的损失都无法真正得到填补——因为任何金额都无法挽回逝去的生命。

在此提醒公众注意:虽然航意险保费低廉却能提供高额保障,在选择出行方式时建议优先考虑投保此类附加险种。

衷心祝愿每一位出行者都能安全抵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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