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称某女生在高考前夕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撞死行人后被认定为主责未被起诉的案件以不起诉方式结案。这一处理结果引发了公众对法律宽严相济政策的关注与讨论。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理论层面强调"该宽则宽、当严则严",主张根据具体情节灵活运用法律手段实现罚当其罪的目标。但如何界定"宽"与"严"的适用边界?何时该从宽处理、何时需从严惩处?这种弹性空间实际上非常考验司法裁判者的专业判断与价值取舍。
从实践角度看,在类似案件中若存在情节更为轻微却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则容易引发公众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例如当一名未成年人因轻微违法行为被起诉入狱时,而另一名成年人因严重过错却获得不起诉决定——这种对比往往让当事人感到困惑甚至不满。
值得思考的是:严格追责体现了法律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功能;而不起诉则展现了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的灵活性与人性化考量。只有将刚性规则与人文关怀有机结合,在维护法治权威的同时兼顾社会效果,才能真正实现法律公平与公正的价值追求。
这种司法裁量权的合理运用既需要建立在完善的制度基础之上,也离不开法官对社会伦理、个案特殊性的综合考量。当法律既保持应有的威慑力又能展现人文温度时,才能更好地发挥其社会治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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