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位种植户500亩土豆遭遇集体哄抢已持续四五天,预计损失近100万斤。部分不法分子带着被子和饭食,在种植户面前公然抢夺作物。面对这种情况,种植户拿出手机拍照取证时,发现哄抢者并未表现出明显心虚。
或许在他们心中认为:这种大规模的哄抢行为本质上也是一种劳动成果获取方式。将非法行为包装成"劳动所得"、"光明正大"的说法屡见不鲜。事实上这类事件并非首次发生:2023年河南周口曾出现药材种植户遭哄抢约2万斤的情况;同年某地村民因承包鱼塘索要工钱引发纠纷;甚至在2024年某村也曾出现类似情况。
这些案例中可见官方面对群众损失时往往采取模糊态度——将"哄抢"称为"拾取"、"二次挖掘"或直接否认存在违法行为。这种态度让受害种植户逐渐失去维权信心。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事件中种植户已经具备一定的应对经验:当他们发现土豆尚未收割即遭掠夺时会立即采取拍照取证等措施进行维权。然而即便如此,在现场处置过程中仍存在矛盾:当种植户报警时民警往往以"不责众"为由推诿;而当他们将相关情况发布为文章时却接到要求删除内容的通知。
此类集体性非法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根据刑法第268条的规定,聚众哄抢罪需达到数额巨大且具有特别严重情节才构成刑事犯罪;对于一般参与者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构成盗窃他人财物行为。
当前这种明目张胆的掠夺现象背后折射出深层问题:过去暗中偷盗的行为已演变为公开叫板式的集体行动。由于执法部门存在选择性失明现象,在类似事件发生后往往不了了之。
面对这种情况农民维权手段有限:他们可以记录事实、表达诉求甚至以极端方式寻求关注,但始终无法有效阻止违法行为的发生。这种困境暴露出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存在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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