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新规:终止与退保避坑指南

访客 访客 发表于2026-01-18 10:01:37 浏览1 评论0

将上一次分享给大家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引起广泛关注。许多朋友认为这些规定非常实用,能够帮助大家规避保险消费中的潜在风险。

今天继续解读该办法中关于投保终止与退保的核心条款。首先,在发现投保方案存在明显问题时应主动提出终止。依据第20条第2项规定:若投保人持续承担保费的能力不足(例如明知本人年收入仅5万元,却选择年缴3万7元、缴费期长达20年的产品),销售人员必须及时建议客户中止投保。

其次关于退保流程需特别注意:保险公司应通过官方渠道明确公示退保条件及操作流程。在客户提出退保申请前,必须提前告知相关要求;收到申请后需一次性提供所有所需材料清单,不得故意设置障碍或刁难客户。

通过前两次对《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的解读可以看出:保险本身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工具,但个别销售人员违规操作甚至违法行为才是引发纠纷的主要原因。

本次新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诸多完善。由于篇幅限制无法逐一展开说明,强烈建议各位读者查阅完整法规文本进行深入了解。

"法律无非柴米油盐"系列将持续为大家解读金融法规要点。关注书凡为您解析政策背后的实务操作指南。

风险提示:文章涉及的观点和判断仅代表投稿人的看法,基于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所涉观点和判断后续可能发生调整或变化。本文仅用于沟通交流之目的,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