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不少应届毕业生的咨询,关于求职过程中遇到的陷阱问题确实让人感到棘手。作为非职场达人也非情感专家的普通从业者,虽然没有现成的经验分享给大家,但结合常见情况还是想提几点建议。
首先提醒大家注意两种常见的职场陷阱:第一是入职后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看似聪明实则自食其果——一旦发生纠纷缺乏证据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的,需额外支付劳动者11个月工资;满一年未签订的则应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建议求职者主动留存工作证据,如工牌、门禁卡、工资流水、饭卡以及社交软件工作群截图等。
第二是试用期不缴纳社保。这明显违反《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遇到这种情况时:①可直接以用人单位过错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同时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及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建议优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再通过劳动仲裁程序处理。
特别提醒:所有劳动纠纷都存在"秋后算账"的机会。即使暂时离职,在离职后仍可凭之前收集的证据材料发起维权行动。建议大家在求职期间就做好证据保存工作,在发现权益受损时保持冷静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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